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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洪崇璉說,體檢時發現役男疑似感染愛滋,會通知他們「血液檢查有問題」,並安排至榮總或台大等醫學中心複檢。約有六成役男已「心裡有數」,當市府通知他們初檢未過時,就主動表明「我大概知道原因」。

不少父母不知兒子為何免役,一再向公所、市府詢問,但「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規定只能通知當事人,不能告知父母,工作人員只好請家長「回去問問您的小孩。」

也有役男的女友,在男友被判須複檢時,就主動致電市府詢問「他是否有愛滋」,坦承她本身也是愛滋患者。

那又怎樣呢?你要預設立場認為這些人一定是從事甚麼行為,來決定要不要賤踏他的人格嗎?

然後你的理由是,為了公共利益著想?

公眾利益很重要,但是我不覺得粗暴的手段是必要的,你我都是人,AIDS病患也是人,替別人想想不是壞事
舊 2011-08-18, 04:5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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