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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不公佈出來只會讓他們繼續從事危險行為....

公眾利益與隱私權應該有平衡點,請思考防疫和病患隱私權兩個面向,多想想兩個角度是不是都能兼顧

別一句不公佈出來很危險就沒事了

得一般性病似乎看起來沒有AIDS嚴重,但你喜歡被公佈嗎?一樣的想法,能不能稍微體會一下得到AIDS患者的想法?

他們得到這種病是很不幸,但也還算是個人,更何況這算是窮兇惡極到需要搞通緝手段嗎?而且不是每一個得到AIDS都是從事危險行為才得到的,別一竿子打翻這個族群
舊 2011-08-18, 04:4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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