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川壞壞美
對方說要走法律途徑,就是要嚇社會經驗不夠的,要你們拿錢出來.
縱使走法律途徑,也是金錢上的事情.
不要呆呆的以為會被抓去關....
觀察樓主的兩次發言,個人大膽的推斷,兩位應該社會經驗還不夠,
表達的也不好.
要知道,上法院,講得是證據,說理要清楚,可不要像這次發言這樣....
主詞都不清楚的說一件事...對得都變錯得了.
女方最好能夠把一些發票(例如幫對方買衣物,襪子等等),生活開支等等.
作一個整理.
切忌自己都說不清.把自己方面的付出作一個整理,有數據可循,自然就比較
立場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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