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926 【孫友廉╱台北報導】男子連高峰網購港劇《當狗愛上貓》DVD,看完再網拍,警方查緝下標購買,發現屬盜版。擁有版權的群體國際公司向連男求償10萬元,
智慧財產法院日前宣判,考量該DVD包裝印刷精美,讓人無法察覺是盜版,一般民眾也不會察看盜版會刮除光碟的來源識別碼,認為連男應非故意侵犯著作權,判不用賠。 《當狗愛上貓》是香港無線電視2008年出品的電視劇,由羅嘉良、胡杏兒等人主演,群體國際公司台灣分公司引進,只有在影音出租店出租,未對外販售,TVBS歡樂台曾在今年購買該劇播映。
記者前去連高峰新莊的住家,連男不在。訴訟中,連男表示他是港劇迷,在雅虎拍賣網買到該港劇2片DVD,共250元,且該賣家的評價不錯,產品也有封面,並非燒錄片,由於是中國出品,有簡體字,他也不覺得奇怪。看完後在2008年底,以底價200元網拍。 包裝精美難分辨彰化縣員林警分局網路巡邏捉到連男拍賣該盜版光碟,群體公司告連男觸犯《著作權法》,檢方雖不起訴連男,群體公司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民事求償,強調他們以龐大金額購買版權、宣傳,連男行為已侵權,要求賠償10萬元。
但智慧財產法院支持檢方看法,認為該盜版包裝、印刷已近似正版品,並有「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等字樣,很難辨別為盜版。
至於盜版商刮掉光碟背面來源識別碼的「模具碼」,避免被追查出壓製光碟工廠,也只有專業人士才知道,一般購買民眾不太會去了解並察覺,無法用此苛責連男,判群體敗訴。全案尚可上訴。 ========================================================
遇到這種事,只是你不是盜版商,不小心誤買誤賣,不需要擔心上法院,畢竟這類事件法官也看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