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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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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nomad
雖然肇事者已死
這個還是應該告肇事者
從他遺產裡賠被害者家屬
肇事者家屬怎麼還有臉來告人??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因為法律並沒有限制人民可以不要臉的關係
而很多人的邏輯是 "法律上沒禁止的事情, 你就不該禁止我做"



馬的 現在能不能加個法律,無聊浪費社會資源 亂告人的人抓去關一關 順便公布性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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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1-08-13, 04:0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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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