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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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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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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泡泡
業務過失?? 它的業務是調戲良家婦女啊?
這罪名誰找的?


我覺得法官以自由心證用業務過失致死去判,真的很荒謬

如果一個怪手操作者,在馬路上不小心操作失當,把路人砸死,這個可以使用業務過失致死。

但是那個司機,他並非是不小心,他是在玩人,玩弄調戲一個在路上騎車的女騎士。
這跟業務過失,有啥關係?

TMD,
這是我不服的地方。
舊 2011-08-12, 12:54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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