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認為政府不應該護盤, 而且也不應該有漲跌幅限制.
怕股票跌,有期貨可以避險, 限制了漲跌幅就代表現制了避險能力.
簡單說 當你怕手上的股票跌, 可以賣股票期貨, 當股票真的跌的時候, 從期貨賺回, 如果股票漲, 當然必須繳出上漲的部分到期貨的虧損部分.
這是避險, 不是賺錢... 很多人買股票都是要賺錢, 願賭服輸,就是一堆人賭輸了又不服輸...
選擇權更複雜就不說了, 可沒有只損失權利金這樣而已, 要看你是買call,買put,賣call,賣put.
賣call賣pull的損失是無限的
這些金融衍生商品是要避險, 要避險就是要有真的"現貨", 不然只不過是一個合法賭博而已....
當然護國基金到抵是護盤還是賺錢..這當然值得討論了(之前有報導過當全球股是都再漲,台灣竟然還是平盤.原來是護國基金再抽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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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只能看多不看空的法律實在很不以為然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