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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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d2009
那不給報隊也可以吧!!
議員要報隊,別人不願意,那不就結了!!!
你講的嚴格的會員制,如果非會員使用或是會員違規使用,會被趕出去,研究蔘有被趕走嗎?
如果沒有那是不夠嚴謹,還是....
你講的基本常識,並不存在議會生態之中! 一各不存在的東西,你要堅持什麼?
球場本來就是借用來借用去,大家照規定事先申請,不就相安無事!
鐘議員不願意事先申請使用
那現場報隊,人家不願意,這也不行?
偏要自己抬出議員的架子出來!
偏偏有一大堆人高聲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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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使用的會被請出去, 這也是常識!
當然有時場地不緊張的情況,
現場管理員可能會稍微警告一下, 說下次申請人要來喔! 這次就先讓你們打!
不過如果被其他會員發現, 那就照規定來!
這個時候當然就乖乖的離開, 別讓現場管理人員難作人! 以後還有機會可以小違規一下!
千萬不要白目的跟其他會員嗆聲說, 是管理人員讓我留下來的, 你管個屁!!
還把管理人員找來作證說他違反規定!
另外不管是不是議會球場, 他們的基本規定也是參照一般的運動球場,
你在講什麼"議會生態"???
這是球場耶!
都跟你說幾次了, 全台灣籃球場都允許臨時報隊, 還在跳針說誰沒申請!
難怪大家說你不翻文! 呵呵! 只需要去前面翻文就可以回答你的耶!!
引用:
作者ktchen
那個議員應該是去報隊, 結果被打槍, 發現對方身分是不能預訂的,
跟對方再度開口, 雙方讓一步大家一起打!
結果對方白目還再堅持場地是另外一個議員幫他預定的,
照規定這段時間就是他們的, 要議員照"規定"來, 還把駐衛警找來趕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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