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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6APF6T
花了好長一段時間看完,覺得法官是也覺得那個被告很可惡,只是就他們能引用的法條,也只能這樣去判
:

哈哈哈~~
你肯定沒看過之前的某案子
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
法官認為被告很可惡
於是重判3年2個月
舊 2011-08-11, 10:44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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