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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200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ktchen
唉! 都說幾次了"報隊"是打籃球正常的生態,
全台灣每個場地都允許臨時報隊的, 不要老是說什麼"插隊""沒申請"這類的話!





另外你一定很少運動吧?!
大部分的運動場所(不管是公營還是私立的)的, 都是一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去申請, 然後帶球友一起去!

網球場, 羽球場, 籃球場, 甚至規定最嚴的會員制高爾夫球場, 都是這樣!
而且原則都是申請人本人要在場! 這根本是常識好嗎???!!!

搞不懂你說的登記權跟使用權分開是在講什麼! 唉!


那不給報隊也可以吧!!

議員要報隊,別人不願意,那不就結了!!!

你講的嚴格的會員制,如果非會員使用或是會員違規使用,會被趕出去,研究蔘有被趕走嗎?

如果沒有那是不夠嚴謹,還是....

你講的基本常識,並不存在議會生態之中! 一各不存在的東西,你要堅持什麼?

球場本來就是借用來借用去,大家照規定事先申請,不就相安無事!

鐘議員不願意事先申請使用
那現場報隊,人家不願意,這也不行?

偏要自己抬出議員的架子出來!

偏偏有一大堆人高聲喊好!!!!????
舊 2011-08-11, 10:41 AM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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