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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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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尬車黨妻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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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哪天真的有恐龍法官被受害者的家屬在法院外面殺了, 這些法官才會開始逼著立法院修法吧!

誰最懂法律??? 不就是法官, 檢察官, 律師這些人嗎? 既然你怪說是法律稿的你不能重判, 那你為什麼不當領頭羊揪及民意來強迫立法院修法呢?

還是那老話一句啦, 別人的孩子死了不會心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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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脫離這種獨自承受壓力的生活!

未來, 開始有點光明! 過去, 不要再來找我!

PS: 喵喵不在此限, 非常歡迎喵美眉來找!
舊 2011-08-11, 10:19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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