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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nma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79
引用:
作者Sad2009
違規進場那也是管理單位負責趕人,

議員只是使用人,他也沒權力趕人!!

.....

國文的意義果真千變萬化,死的都能講成活的!!!!

就是硬要把趕人跟議員連在一起。

到底找警衛來趕人是誰啊??

還敢說那最後一句,真是人之無恥....
舊 2011-08-10, 07:44 PM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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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ynma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