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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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ichard_wu
又是陪睡抵債,而且好貴
揪出國玩上了床 男墊6萬討不回 (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ssueID/20110810 )
媒體報導,台北市1名35歲林姓男子去年6月在「背包客棧」揪團,徵求去長灘島的旅伴,認識44歲楊姓女子,一起去長灘島玩5天4夜。出發前,楊女宣稱股票來不及賣,請林男代墊5萬元旅費,2人到了長灘島同房,最後發生親密關係。離房結帳時,楊女信用卡刷不過,林男代刷2人住宿費22000元。林男回國後向楊女索討6萬元,楊女不認帳。林男怒告詐欺,楊女則宣稱2人發生性行為後,林男稱說不用還了,林男則否認上過床。士林地檢署認為是民事債務糾紛,將楊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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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沒發現
睡醒了才發現是40路+
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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