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tchen
可能謀些朋友比較少打籃球, 所以對"報隊"名詞比較不了解!
那個議員不是去喬場地, 是去"報隊"!
就是去要求能不能參加比賽!
原本預定的人他們兩組在打, 其他外面的人可以開口問能不能"報隊"?
輸的一組換下來, 另一組上去挑戰, 通常會看時間限定幾組報隊!
這在大部分的球場都通行的!
那個議員應該是去報隊, 結果被打槍, 發現對方身分是不能預訂的,
跟對方再度開口, 雙方讓一步大家一起打!
結果對方白目還再堅持場地是另外一個議員幫他預定的,
照規定這段時間就是他們的, 要議員照"規定"來, 還把駐衛警找來趕議員!
唉! 現在年輕人真的太白目, 本來已經有一個議員可以幫忙走後門,
結果現在得罪兩個議員. 一輩子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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