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吵完還一起打球?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6514590.shtml
爭用議會籃球場 研究生槓議員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1.08.09 03:33 am
一名林姓研究生透過市議員助理借用台北市議會籃球場,周日與朋友前往打球時,與在同一時間要練球的市議員鍾小平發生口角,林姓研究生認為自己登記在先。但鍾小平指出,依規定議員是使用的第一順位,要求對方離開。林姓研究生昨將影片張貼到個人臉書,迅速在台大批踢踢(PTT)引發討論。
林姓研究生張貼的影片中,鍾小平找來議會警衛查看場地借用登記表,警衛為難地請雙方協調,鍾即表示請拍攝影片的研究生打球,但對方回應這是他們借的場地,不想一起打球。鍾不悅地表示,「議員打,你們就不能打,照議事規則,議員有優先使用權」,林姓研究生反嗆「內規拿出來啊!」讓鍾氣得大罵「你們這些小孩真不懂事」。
林姓研究生在臉書上指稱,「鍾議員」感覺很惡霸,因為他們是普通百姓就欺負他們,且說話的口氣完全不像是一個公眾人物或讀書人該有的形象。
鍾小平憤憤不平地說,雙方後來還一起打球,他還教對方怎麼打三分球,打了兩個多小時後,還很愉快聊天,沒想到,事後對方居然把斷章取義的影片po上網。
鍾小平指出,市議會體育館管理辦法規定,只有五種人可以使用,依順位為現任市議員、退休市議員、市議會職員、駐市議會記者、議員助理。當天來打球的人都不符合上述資格,也不是議員帶進來的人,依規定是不能進入打球。他更說,市議會體育館近來已經因為爭用球場,發生過3次打架事件,他認為市議會秘書長失職,要求市議會懲處。
此事在網路上也引發兩極討論。部分網友抨擊林姓研究生行為失當,認為這不是公園籃球場,本來就不是開放一般人打球的場地。但也有網友認為,既然是林姓研究生先透過議員助理登記借用,就有優先使用權。林姓研究生隨即在昨天傍晚刪除影片,幫他借用場地的議員助理也向鍾致歉。
【2011/08/0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