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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議員打你就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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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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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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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912653
可是所謂的租借者似乎不在現場 那你的朋友是不是有假借選民服務之名義 行特權之實呢
況且 市議會球場開放對象: 1.本會議員(顧問) 職工
2.本會登錄之議員助理
3.本會登錄之採訪記者
朋友? 朋友的朋友算不算
依照臉書規則, 朋友的朋友不算朋友~ 嗯~
我想這規則放到現實環境中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滿招損 謙受益
2011-08-09, 09:23 AM #
54
dark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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