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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引用:
作者隨風飄泊的豬
現在有兩個問題在
1.雖然不對外開放,但是並沒有限定只能議員使用,如果租借者是規範中許可的開放對象(議會職工)那租借者可不可以邀朋友一起打

2.台北市已經有那麼多運動中心為何還需要一個專屬於議會職員的運動場


照著電視報導的規則,外人應該是不行。

運動中心熱門時間;熱門運動沒那麼好租的。

我覺得只要是運動的場地,立意都是好的,至少比去聲色場所好。
     
      
舊 2011-08-09, 12:41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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