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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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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收費的問題出在經營高速公路的人不是收費的人
1. 傳統收費方式是高工局人工收費, 高工局營運, 沒問題
2. 電子收費方式是遠通幫高工局代收ETC部分, 高工局向遠東收費ETC部分, 高工局自己還有人工收費部分依照傳統模式, 高工局營運, 這個才是大問題
要解決問題的方式只有兩種
1. 把高速公路的經營權標出去給民間業者, 可能是10年1標, 政府用法律規範. 高工局負責營造/維修以達國家標準, 然後向民間經營業者收工程錢. 過路費則全部入民間業者口袋, 然後政府抽稅.
2. 政府另外成立一個公司負責高速公路的經營
兩種模式都有成功案例, 日本/中國的高速公路多屬於第一種模式. 台北/高雄捷運屬於第二種模式
現在的ETC模式不知道是哪個王八蛋政府官員搞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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