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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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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落跑中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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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湯姆
搬法條, 人人都會, 透視眼, 誰都沒有!!! 你是寧願當一個因為自認為依法行事, 在沒有透視眼或是天眼通的情況下, 卻硬是要擋救護車的優良駕駛呢? 還是說寧願當一個遵守考駕照時學到的交通規則, 遇到救護車鳴笛閃燈就讓道的善良+優良駕駛呢?


推”透視眼”!!!

我想很多回文的都鬼遮眼,明明影片就很清楚!窗都是開的卻又說聽不到!
請問部份網友,你們真的還要替他脫罪?
瞎一人已經很慘了,不要瞎一群!
還是拜拖大家,遇救護車麻煩讓開!
有問題怕濫用?請抄車牌記錄時間地點,既然都有時間敲文搬法令,那我想申訴於正當管道也行吧?
舊 2011-08-05, 04:58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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