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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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8條
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二名以上出勤;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護人員,至少應有一名為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
如果今天是消防隊的救護車出勤,沒人會懷疑。但台灣的民營救護車,老早就被濫用,連歌星趕場都可以用,難道不該被嚴格管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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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教我們如何透視或是預知後面的車是真的救護車還是假的救護車? 是真警車還是歹徒? 是真消防車還是假消防車?
你知道問題出在哪邊了嗎!? 鳴笛的車不管是甚麼車,第一時間讓路是最好的選擇,除非你讓路會出車禍!!
對方不管是啥車種或是啥原因,你在前面開車看的見才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