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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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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把病患送回老家,車裡面有醫生在
就算不急救醫院也是要緊急把人送回去,這其中有什麼緣故我是不知道....
當初我們連醫藥費都還沒付,救護車的擔扶就推上來了,上面還掛一個氧氣筒)
這樣哪裡有違法?
反正看到救護車鳴笛讓路就對了
如果我門這邊的人,那麼愛懷疑救護車,我會覺得 很悲哀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8條
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救護人員二名以上出勤;加護救護車出勤之救護人員,至少應有一名為醫師、護理人員或中級以上救護技術員。

如果今天是消防隊的救護車出勤,沒人會懷疑。但台灣的民營救護車,老早就被濫用,連歌星趕場都可以用,難道不該被嚴格管制嗎?
     
      
舊 2011-08-05, 04:2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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