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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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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7條
救護車應裝設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車身為白色,兩側漆紅色十字及機關(構)名稱,車身後部應漆許可字號。未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其他標識。
前項救護車非因情況緊急,不得使用警鳴器及紅色閃光燈。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4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救護車設置機關(構)違反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或違反依第二十條所定標準超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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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救護車機構主要業務為:
1.轉診病人之運送
2.非緊急醫療救護病人之運送
3.依救護指揮派遣運送病人
4.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指派之救護相關工作
什麼是緊急醫療救護?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條
本法所稱緊急醫療救護,包括下列事項:
一、緊急傷病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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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後方有鳴笛的救護車,你是如何得知對方違規?
讓就對了,很簡單吧
一碼歸一碼,不要混在一起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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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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