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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台視新聞
交通部宣布102年後,廢除人工收費,改採計程收費,原先的ETC也全面改用0元eTag方案,一次儲值五百元,如果覺得太貴不想裝,也能夠事先登記車牌資料扣款,或者是選擇兩星期內自行繳款,但是只要逃費不繳,最重要罰3000元。
實施六年裝設車機ETC收費,現在全部歸零重新開機,交通部長毛治國親上火線宣示,民國102年起全面實施國道計程收費,走多少算多少,並且改採eTag上路。
後年起上國道繳費分三種方式,第一加裝零元eTag,但必須先儲值500元,不裝也可以,事前登記車牌等資料,自動掃瞄車牌影像扣款,如果不裝機也不登記,那麼過路兩週內,可以自行上網查詢費用補繳。
期限內準時繳款免罰,但超過兩週,收到催繳通知就得多補50元工本費,收到通知還不繳,視為逃費罰款3000元。
但民眾目前最大不滿,就是eTag強制每次儲值500元,會不會貴了點。遠通電收急澄清,500元的標準是超商訂的,就是希望多付出超過十億的投資,能夠讓長期爭議不斷的ETC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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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催繳通知就得多補50元工本費, 跟罰款有什麼兩樣? 還不是等於變相強制安裝..
起死回生咧, 當初掛掉也不知是誰搞的, 竟然要把責任放在消費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