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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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碰到的狀況是對向機車撞穿越馬路的路人,
路人飛到對向車道汽車左前輪,而我就是駕駛!
現場會被人誤認人是我撞機車.
報案是首要,後來有好心路人要來移動,
當時他還質疑我撞到人為何不下來幫忙?~!
我只回
"對向機車撞穿越馬路的路人,我有行車紀錄器.
我已經通知110/119,勸你最好不要隨便移動傷者"
冷血嗎?!自保才能助人.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離題......請問各是甚麼廠牌的車?.....
回到正題
我報110過幾次車禍的案件(>5).....只有兩次警察會回撥我手機問案情.....自此之後我每次報警都會留在事發現場直到警察跟救護車抵達現場後一陣子才離開.....報案時我會詳述雙方的車牌及狀況.....也會拍照錄影存證(2-3mins)...若是當事人應該不會這麼悠閒的態度報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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