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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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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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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home sucks
這就是我想知道的.....

你說電腦技術喔,不計成本一定可以啊

但是外國人會願意配合台灣司法嗎?然後台灣司法願意耗費這麼大的成本只為找到一個人罵另一個人的電子證據嗎?

想想看就知道了

所以為什麼要罵就要在國外罵的原因就這樣,除非你的身分很大啦,不然一個小咖,跑到國外去罵台灣的另一個小咖,誰理你啊
舊 2011-08-04, 11:2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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