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又見大學生
瀏覽單個文章
厝漢
Major Member
 
厝漢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個人是覺得,以這位莊先生的兇殘程度,這個有期徒刑的年數後面應該再加個零吧


把先生 去掉 用"人渣" 會比較好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舊 2011-08-03, 06:13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厝漢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