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1/6387551.shtml
「瞄我女友刺死你」 火車惡煞判無期
男子李政哲搭火車,懷疑同車的游姓男子偷瞄女友胸部,嗆對方「你瞄什麼」,還拿出獵刀刺殺游姓男子,游送醫不治;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判李政哲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前年8月23日,李政哲與女友搭火車從中壢欲返回台北住處,在火車上,懷疑同車廂的游姓男子窺視女友胸部,質問對方「瞄什麼?」游姓男子否認偷窺,李政哲火氣仍不減,從背包中拿出獵刀朝游身上猛刺,游大量出血。
當時火車正好抵達樹林火車站,李政哲看到游姓男子倒地不起,拉女友下車。列車長呼叫救護車將游姓男子送醫急救,仍然不治。李政哲與女友被其他乘客追捕,當場落網。
法院判決指出,李政哲對被害人下手之重,手段凶殘,留給被害人家屬永遠無法磨滅的傷痛;但犯後坦承不諱,也曾在法院審理時對被害人父親下跪表達悔意,尚未達泯滅人性程度,判處無期徒刑。
【2011/06/09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