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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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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TheTruth
沒﹐我認為打人不該﹐搞別人女人也不該。

該怎麼說

就好像一個強姦犯逃跑到路上﹐被一個有「碾過去賠比較少」想法的卡車司機撞死。

廢物被廢物制裁﹐就這樣。

既不髒了好人的手﹐結果也算大快人心。



你舉的例子太極端了,不適合拿來比較

我同意你的第一句話,但這件事似乎一個巴掌拍不響

這件事女方本身也有問題,不能全怪到男方的頭上

當然在法律上是動手的錯,在道德上三人都有瑕疵
舊 2011-08-02, 06:10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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