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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Doubla A
我只是開在我的車道上
對向機車故意超越雙黃線超車
誰對誰錯?

對方僅錯在逆向行駛,自有交通規則&有執法權力的警察來處理!

你若看到,還不做任何閃避動作要撞上去...
您就是有傷害人甚至殺人之故意!
舊 2011-08-01, 02:51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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