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正確作業程序:
1.先看精神科醫生
2.設法取得精神病症證明
3.買金屬球棒
接著你就大致上天下無敵了(除非遇到有槍的神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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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直覺身懷武器講話就大聲,唉,全錯了。
武器會使用,是武器,不會用,是凶器。
除非你有決生死的心理準備,否則持有越大型的器械,
對人對己都是凶險,刀有刀法,劍有劍術,都要
經過一定程度練習才能掌握力道,不至於誤傷他人、
反傷自己。
一旦傷害造成,主動持械的在法庭上必然處於下風,
被動空手的若經過修練,除非是沙漠,否則俯拾皆是武器,
未必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