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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frdlin
哪裡惡意了?我也是這樣做啊∼∼
遇到逆向的機車我會直接開到他前面停下來逼他閃開。
我開在自己的車道,雖然稍微靠左了點,可是只要沒有越線我就是合法的。



問題不會照你這種邏輯解釋

對方違規是一回事

如果你在看得到對方、而且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之下故意逼近、意圖造成事故
那是另一回事,告你意圖謀殺也沒什麼稀奇的
如果再被對方找到你這篇留言、被證明你真有故意之意圖

我只能告訴你:你就死定了

路權問題和故意撞死人那是完全兩碼子的事
舊 2011-08-01, 12:23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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