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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qm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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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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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可能一開始覺得只是打人沒什麼,但是搶了人家的錢包那就非常不一樣了,那個讀法律的看新聞是說他是唸財經法的可能就不知道這方面的吧。但我想會覺得太無聊而去打人的這種大學生大概唸了四年畢業法律常識大概也跟一般人差不多吧,反正就混嘛。

是說要打怎麼不去找流氓打,這樣比較刺激呀,也比較不無聊不是嗎?哈哈

我希望他們能關滿 七年再出來比較好。
舊 2011-07-31, 10:24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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