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ite Member | 
	引用: 
	
		| 作者solosbye 只要避掉加重強盜罪的罪名就OK了   
律師不就是這樣用的嗎?只要證明那四個人的經濟狀況OK 
就可以說明目標並非財物,也就是沒有犯意... 
我外行人都能這樣了,律師應該強我百倍千倍吧 |  
客觀事實俱在 
這是預謀且刻意為之的行為 
不能說沒有犯意 
我有家有業, 跑去賣場偷飲料是謂沒有犯意 ? 
我有女友老婆, 我去街上強暴民女是謂沒有犯意 ? 
不管我是老二突然太癢還是我逛街突然口渴 
我都是故意做下錯事的對吧 ? 
而這個動機是很情有可原的是嗎 ?
 
要講噴飯程度的 
還得要請日本殺人魔律師出來 
真的是天理難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