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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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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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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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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v929
前面的房客是工人
一開始工具都亂丟樓梯間
...(恕刪)...

真要租人的話 別改套房租人 瑣碎事情會很多(除非你專職要當包租公)
租房子本來就要自己選房客,如果您不想讓承租人亂搞,很多事情就該事先說清楚,並明列於承租合約中。
如果感到談不來,會覺得對方會遵守的機會很低,就別簽租約會比較乾脆些...

附帶一題:您的簽名檔還真是有趣呀~~~
舊 2011-07-31, 01:4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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