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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M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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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案件趕不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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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夥"搶劫是重罪,這個在高中的時候周會都會宣導吧....

現在連街頭混混等級的都能念大學了,還真是人人有大學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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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廳裡所有的人,不論男女,都想要她。
她美妙的歌聲令他們折服
使他們想用自己的嘴蓋住她的,暢飲那聲音。
說不定那樣的美聲可以被轉移、吞噬、占有。
舊 2011-07-31, 11:42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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