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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番茄2011
原來家在新北市板橋捷運站那邊
後來家里長輩因為身體因素搬來跟我一起住在北市大同區親戚這裡
不過現在親戚想收回房子給他兒子住 所以我最快年底搬家
可是我老媽跟我說 她不喜歡板橋那邊的環境了(買吃的真的還不如大同區這邊方便)
其實我自己對板橋家那邊的環境也不是很喜歡 不好停車 連停個機車樓下位子都不好找
有朋友建議我 反正板橋的家回去住的話要裝修
乾脆把它改成套房出租 目前為三房一廳 可改成四房
每個月可以收約32000租金 在拿其中的約15000租好一點的房子
這樣大家覺得可行嗎? 不過我所知道的 現在要把舊公寓改成套房似乎最好要申請
這樣大家覺得真的符合經濟效益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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