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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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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番茄2011
原來家在新北市板橋捷運站那邊

後來家里長輩因為身體因素搬來跟我一起住在北市大同區親戚這裡

不過現在親戚想收回房子給他兒子住 所以我最快年底搬家

可是我老媽跟我說 她不喜歡板橋那邊的環境了(買吃的真的還不如大同區這邊方便)

其實我自己對板橋家那邊的環境也不是很喜歡 不好停車 連停個機車樓下位子都不好找

有朋友建議我 反正板橋的家回去住的話要裝修

乾脆把它改成套房出租 目前為三房一廳 可改成四房

每個月可以收約32000租金 在拿其中的約15000租好一點的房子

這樣大家覺得可行嗎? 不過我所知道的 現在要把舊公寓改成套房似乎最好要申請

這樣大家覺得真的符合經濟效益嗎?


謝謝大家的回答

可以
前提是,你確定可以滿租而且可以收到32000元的租金?
 
舊 2011-07-30, 11:4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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