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henix
真的愚蠢的人你是沒有辦法去防止他做蠢事的(ex: USB 接頭插反還硬幹這類的,夠蠢沒有?, 但是這次的案例就是類似這樣的)
我個人的意見是這個女駕駛的駕駛疏失導致了這次的意外
因為錯誤的駕駛肯定會導致意外(或是危險畫面)
但是正確的使用車輛 除非硬體因素不然很難導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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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是這樣,可問題是法院在判定時不是判先後順序,而是造成傷害的比重。
譬如說某傻瓜蛋開車不小心墜海,你猜告有關單位沒將護欄設置好是賠?還是不賠?
不用想也知道賠定了...重點只在於賠多少而已。
今天如果是護欄太硬,致使肇事者重傷不治,那責任歸屬就算不到頭上。
但問題是如果本來傷害不至於如此,卻因為有個蠢人作了蠢事致使傷害擴大,那擴大的部分就要算管理疏失。
因為常理來說...這種事情應該不會發生,但您可以回顧很多案例,通常會發生的蠢事,其中許多條件只要有任何一項不成立,通常都不會惡化。
一旦所有"巧合"都湊在一起,通常沒有死人就是萬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