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老實說,我沒有看到新聞畫面,也懶得看。
不過根據上面討論我可以確定以下兩點:
第一、女駕駛必然有人為疏失,搞不好是因為太緊張而錯把油門當煞車踩。
第二、真要告上民事法庭,應該是賠定了。
原因很簡單,既然不能因為很多人長時間的亂駕駛就停止發照給這類人...
由於駕駛的部分不能過分苛求,那該做的防護本來就應該由提供停車場地的負責。
防護的用意是防止這類蠢蛋把傷害擴大,進而影響到其他人,不是防止蠢蛋自己撞牆。瞭?
至於那個護欄沒有對應的鳥事...不用說,一定又是使用執照拿到後私下亂改停車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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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網兄引我的言又刪去是何用意
但是我建議你去稍微看一下那個事故影片
也許可以改變你的看法
因為本串討論串已經相當失焦不說
連正常開車的標準都降得相當低
真的愚蠢的人你是沒有辦法去防止他做蠢事的(ex: USB 接頭插反還硬幹這類的,夠蠢沒有?, 但是這次的案例就是類似這樣的)
我個人的意見是這個女駕駛的駕駛疏失導致了這次的意外
因為錯誤的駕駛肯定會導致意外(或是危險畫面)
但是正確的使用車輛 除非硬體因素不然很難導致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