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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5
引用:
作者Crazynut
您把話題扯遠了…

因為司法審判無法避免誤判,所以究其根源我們應當廢除「審判」才對吧。就如聖經所說的「不可審判他人」,至於取代之道嘛…………再說啦。

所以不用法律法院囉.....
那真是黑批想幹嘛就幹嘛.....
當年紅衛兵不就是....下場如何自己想....
舊 2011-07-29, 08:48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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