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per01
我的看法是這樣
首先遷都到大台中 大台北地區人口先拔掉150萬人 去填台中七期重劃區
然後全國堅持不婚教 實行0胎化政策
這樣差不多30年後 台北市加新北市 總人口低於200萬後
台北的交通問題就自然解決了 剩下都不是問題 交通政策愛怎麼規劃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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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期已經滿很久了..
八~九期不錯 .
現在已經重劃到十四期了..
而且七期的交通也面臨緊繃。
有什麼問題..不用等30年..
用C4很快就能解決。
引用:
作者sutl
我是覺得機車該停的是停車場
現在的問題是機車停車場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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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
但在台灣無用,
數十年來,
國內的"大"環境..一向只有"管治"..,沒有"規劃",
不管是哪一個團體都是這樣,
只為自己的權益著想,難以全面的改善體質。
『在禁止路邊停車前,應要先興建停車場才是合理的做法,
停車場數量足夠而且距離適當時,才能進一步要求路邊不能停車,
路邊無車時,車道也寬敞了,行人也安全了』
但...管事的人不會這樣做的,因為 麻煩...
在台灣..管事的人..只要有權就夠了,
有權就什麼都對了... 只有他對。
引用:
作者mobius797
以後購車不管汽機車一律請先提出擁有車位的證明
租的也行,大樓的公共車位也行
但一旦查到沒有車位立刻吊扣駕照車子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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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有足夠停四台車的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