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ior Member | 那馬路就是給車走的全面取消所有路面上的停車位如何
 以後購車不管汽機車一律請先提出擁有車位的證明
 租的也行,大樓的公共車位也行
 但一旦查到沒有車位立刻吊扣駕照車子拖走
 所有住宅或公共建設必須建立一定比例以上停車位
 政府也須建停車場
 路邊禁止除了緊急事件以外的臨停
 完全禁止長時間停車
 商用車只能在工作中臨停
 私家車管你是要去-4買個東西還是怎樣
 請停到停車場再走過來
 違法全部重罰或乾脆吊扣駕照
 這樣所有的毒瘤就全部消失了
 
 停人行道的機車是毒瘤
 停路邊的汽車甚至並排的就不是毒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