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那馬路就是給車走的
全面取消所有路面上的停車位如何
以後購車不管汽機車一律請先提出擁有車位的證明
租的也行,大樓的公共車位也行
但一旦查到沒有車位立刻吊扣駕照車子拖走
所有住宅或公共建設必須建立一定比例以上停車位
政府也須建停車場
路邊禁止除了緊急事件以外的臨停
完全禁止長時間停車
商用車只能在工作中臨停
私家車管你是要去-4買個東西還是怎樣
請停到停車場再走過來
違法全部重罰或乾脆吊扣駕照
這樣所有的毒瘤就全部消失了

停人行道的機車是毒瘤
停路邊的汽車甚至並排的就不是毒瘤?
舊 2011-07-29, 07:47 P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obius79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