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9607
Master Member
 
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54
引用:
作者小建
當保持騎樓都可以淨空讓行人走時;卻還不願意把人行道改劃一些給機車停。
到底哪方比較誇張?



人行道 究竟 是 給人走得還是 給車停的?

如果是給人走的,當然不該停車

如果是給車停的,那就不叫人行道!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用爭嗎?


好! 您的意思是 如果騎樓淨空了,那人行道「理所當然」的應該可以拿來擺車了?

請弄清楚…

「人行道」的定義/用途 不因 騎樓有沒有淨空而改變

不管騎樓淨不淨空,人行道就是人行道



那騎樓呢?

騎樓本來就不是拿來擺雜物跟停車的…也不因為人行道有沒有擺車而影響原其始的功能…



覺得不公平? 可以請立法院修訂相關法律啊?

法沒修訂前,現實就是這樣…


哪裡誇張了?




 
舊 2011-07-29, 05:27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960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