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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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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時候台灣社會尚純樸,發生這案子駭人聽聞,當時社會衝擊很大
這案子拖了這麼久,家屬的身心煎熬很讓人憐憫
不過看起來滿無解的,找不到屍體的直接證據,只能以合理推論結案,
新聞報導有不少說是迫於"速審法"的實施而定讞。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72900086.html

最高院定讞 迫於速審法壓力?
2011-07-29 中國時報 【郭良傑/台北報導】

 陸正案審理廿三年來,一直因陸正的屍體未能尋獲,缺乏已被殺害的直接證據,成為審檢辯三方爭執焦點。最高法院面對明年五月速審法將實施「審判中羈押不得逾八年」,若再更審可能須放人的壓力下,經兩個月密集審理,據而認定在海流衝激下,廿多年來找不到陸正屍體是合理推論,終於判邱和順死刑定讞。

 本案是由最高院刑八庭審判長石木欽,法官洪佳濱、韓金秀、段景榕、周煙平等人判決定讞。該庭六月初收到全案卷證後,開始進行集中審理。

 雖然最高法院不願承認合議庭的密集審理是來自速審法的壓力,但事實上,從高院更十一審判決後,最高院即做好接案的準備。

 這件讓被害人家屬、被告苦等廿三年的重案,因為明年五月十九日速審法將實施「審判羈押不得逾八年」的規定,若再發回,可能就會審不完,必須釋放羈押廿二年半的邱和順和十五年多的林坤明。

 合議庭檢視所有證據後,依據更六、更十審的仔細勘驗,加上更十一審的辯證,認定邱和順等人所主張刑求逼供的證據都已排除。以其他警詢及偵查的自白,還有已確定被告的證詞,確定更十一審的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誤,一致決議駁回邱和順等人的上訴。

 對於邱和順等人一再爭執找不到陸正屍體,合議庭認為,包括邱和順、吳淑貞及先前判決確定的黃運福、余志祥、鄧運振、羅繼勳等共犯,對綁架、殺人、棄屍及取贖過程的自白,和陸正的父母的說詞均相吻合,未參與者絕對無法知悉細節。

 合議庭根據共犯余志祥供稱,他們在綁架陸正後,經過青草湖時,邱和順將陸正拖下車,拿刀刺死陸正,再用沙土將地上血跡覆蓋。這個說法也和另一共犯羅濟勳供述相符。

 合議庭認為,邱、吳、黃、鄧、余等人都自白,陸正在被擄當天即被殺害,後由邱和順指使鄧運振、余志祥棄屍崎頂海邊,這些證詞都被認定無誤。

 雖然陸正的屍體至今未尋獲,最高院認為,所有證據都指向邱和順等人綁架殺害陸正,從棄屍的海邊地形推論,屍體未能漂回岸邊,也屬正常的推論;何況事過廿多年,要找到屍體的機率微乎其微,若是陸正還活著,他應該會對原生家庭有明確記憶,自然會設法和父母聯繫,才會合乎常情,但廿多年來全無音訊,他已不在人世,應屬合理推論。
舊 2011-07-29, 08:47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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