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無意間發現某大ISP業者的e-mail信箱帳號清單
看起來像是商業用戶的e-mail帳號
這樣算不算是洩漏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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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要能夠辨識出本人的資料才算
個資法第一條: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
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
、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
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光是有E-Mail不能算是洩漏當事人的個資,例如
「李曉明!」這可能有好幾個李曉明
「一年一班,李曉明!」這樣才算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
但是這的確表示該ISP並未適當保護用戶個人資料,能夠在網路上直接查到就很誇張了。
網頁可否PM給我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