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無題]賣個酒矸也要出代誌?!
瀏覽單個文章
42章經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
josetsun
問題對賣家而言皇家搞錯才是既定事實...
那是賣家認為
而這並不構成拒絕買方退貨的條件
換言之,皇家搞錯,自始至終都是皇家和賣方兩造的事,買方從頭到尾都可視作一個局外人,所有的利益和損失都不該由他來承擔...
皇家是有義務做出交待和釐清責任沒錯,但這應該是針對賣方來做的
如同我前面說的
賣方應該先接受自己承諾的退貨要求
再以當事人的身份要求皇家給解決方案
而不是以不關己的態度規避應負的買賣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正確圖
2011-07-25, 11:36 PM #
55
42章經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42章經
查詢42章經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42章經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