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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42章經
可笑
賣方保證物品有保
但皇家因內部疏失予以否認
這時弄清楚來龍去脈的責任本來就是在賣方,因為他是貨品來源,本就該解決爭議...
賣方絕對有資格在水落石出後對皇家提出不滿或要求一個合理交待,甚至是賠償方案
但他絕對沒有資格去遷怒買方
畢竟賣方有承諾在先,交易物品發生爭議時退貨退款也是天經地義
這種交易的權利與義務
不該因為物品是新品或二手,或是價格之高低,而有不同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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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不是法庭,台灣還是有言論自由的,這件事情感覺上,我還是站在賣方這邊
老話一句,買方如果以後還是會買二手的東西,就還是會碰上這類事啊
受不了,就去買新品啊,幹麼自己找罪受,新品原廠不就保證有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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