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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13
雖然我討厭改裝車,但是我認同樓上的說法
條子執行這類勤務,需要有監理或環保相關單位協同,並且搭配科學儀器證明才是比較合理的
不能單靠現場目測有無改裝或是用自己的耳朵聽聲音

映像中,曾經有改裝排氣管音量過大被條子開單,後來被開單的打官司勝訴
理由是,現場開單時並沒有經過監理單位用分貝計檢測,光憑執法人員現場聽到的
並無法證明噪音過大

這就跟抓酒駕需要酒測器證明一樣

台灣畢竟還是法治國家,該有的程序還是要有
舊 2011-07-25, 04:0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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