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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假設乙跟甲借錢一百萬,利息30趴
乙還不出錢來,以下情形
1.乙烙跑,甲告上法院,控告乙詐欺
2.乙烙跑,甲找黑道處理
3.乙烙跑,甲自己摸著鼻子回家吃自己
請問1的情形有沒有可能發生

不太能用詐欺罪去告,可見

http://lawinfo.lmcc.fju.edu.tw/Q&A/penal/penal04.htm

除非你能證明乙方當初就有故意跟你借,實際上卻不願意還錢的意圖

通常只能告他沒有履行約定而已,好像是甚麼債務不履行之類的



重利罪那是另一件事情,屬於乙方要不要告的問題,但印象中30%還不算高,我印象中有一個民間借貸的標準,好像是40%以上低於50%以下的範圍

而且假使甲方已經讓乙方徹底了解跟他借利息很高,還給乙方時間考慮,甚至還告訴乙方你應該還不出來,通常重利罪也告不成(但仍要看法官認定)

所以卡債不太能用重利罪去告就是這樣,因為當初信用卡申請契約就已經講清楚利息
 
舊 2011-07-25, 09:04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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