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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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宜蘭鄉民
我車上從不放這些東西
說一聲對不起有這麼難嗎?
只要警察懷疑你車上有違禁品就可搜索
以前我認識一位柔道教練
也是跟人行車糾紛
他以1對3
還把對方的手折斷
最後還不是到法院對簿公堂
事後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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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不起不難,難在被罵被譙再被巴逃還不能生氣
不要說不可能,現在有些人就是軟土深崛
一般來說,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態度不能太差的話,大部份的人也會客客氣氣、好來好去,事後要告什麼的是另一回事
可就是有些人,一下車就飆國罵,一副要打架的樣子,那就沒辦法啦
我不是很會打架,所以一般不帶冷兵器的
熱兵器裡面,瓦斯槍也不建議,臨檢時條杯杯看到你車裡有疑似槍型物體,你唯一的下場就是被帶回局裡喝茶
你說你的沒有違反規定?!誰知道?沒收!送相關單位檢驗!
像各類汽槍、電擊槍,甚至信號槍,都不建議帶,藏得太深要用的時候很難拿,放太明又容易挨警察抓
還不如帶鞭炮和煙火,和人擼起來的時候一捆水鴛鴦可以當芭樂用
警察臨檢你就說是去進香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