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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11
台灣需要成立全國勞工工會組織.不分行業.
每個勞工都需強制加入,並繳交月會費.持有工會證.才可到公司就職.
工會的義務絕對保障勞工之工作權益.杜絕加班沒加班費.等荒謬犯罪活動.
工會有維護勞工權益之活動要舉行,勞工須遵行參加.無故未到.需罰鍰.
可以說是有能凍結癱瘓國家機器的工會組織.
沒有組織,就沒有力量,沒有力量,就任財團政府宰殺.
     
      
舊 2011-07-20, 11:26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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